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自去(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利衝法施行細則亦經行政院、考試院與監察院於今(108)年8月1日會銜修正發布施行。為使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瞭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重點內容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等應注意事項,宜蘭縣政府政風處今年4月份業結合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說明會」,另於本(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及下午13時30分至15時30分假縣府文康中心辦理「108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宣導說明會」2場次,確保落實各項新法修正規定。
本次說明會邀請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選舉委員會、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以及辦理利益衝突迴避業務之專責窗口共同參與,由法務部廉政署范佳雯擔任講座,講授「公職人員財產授權作業說明」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條文講解」課程,透過深入淺出地解說應申報財產義務人之財產授權作業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相關規範、案例研討與綜合交流,期藉積極宣導陽光法案,主動協助各級機關、學校瞭解新修規範內涵,提升財產申報作業正確性及利益衝突迴避確實性。
縣府政風處將持續宣導陽光法案相關規定,為公務同仁及鄉親提供服務,相關新法條文、函釋、案例及表單已置於政風處網頁(宜蘭縣政府政風處/陽光法案專區,網址:https://ethics.e-land.gov.tw/Content_List.aspx?n=C00C1B790B44311A),如有任何疑義,歡迎至網頁下載或致電詢問,希冀在竭誠宣導與服務作為下,達到「利衝零裁罰」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