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節能減紙、提高公文效率並達成政府資源共享以減少各機關團體建置、維護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公開網頁之負擔,監察院已建置完成「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資料通報暨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系統(下稱本系統)」,提供機關團體辦理受監察院管轄之公職人員基本資料通報、年度迴避情形彙報及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規範之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不限監察院管轄)等功能,說明如下:
(一)公職人員基本資料通報:
1、通報對象:適用本法且受監院管轄之公職人員。惟上開公職人員如同時具有向監察院申報財產義務,請至監察院「財產申報人資料通報平臺」辦理通報即可,無須於本系統重複通報。
2、通報內容:上開通報對象之就(到)職、代理、兼任、卸(離)職或解除代理情事,各機關團體應於各該發生日之10日內於本系統辦理基本資料通報。
(二)年度迴避情形彙報:
1、彙報對象:適用本法且受監院管轄之公職人員。
2、彙報內容:上開彙報對象之自行迴避、申請迴避及職權迴避情形,服務機關團體、上級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應於每年度結束後30日內於本系統辦理彙報作業。
(三)補助或交易身分關係公開:
1、公開對象:所有適用本法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之補助或交易身分關係,不以受監察院管轄者為限。
2、公開內容:各機關團體有依本法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應公開身分關係之補助或交易資料時,均得使用本系統登錄及上傳,該筆資料將立即公開至監院建置之「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下稱公開查詢平臺)」公眾線上查詢。
3、各機關團體公開內容之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由各該機關團體負責,監察院並無審查、核對或查之責。又各機關團體如以前述公開查詢平臺為唯一線上公開方式,請將公開查詢平臺網址(https://cfcmweb.cy.gov.tw/cfcm_w/)標註於機關團體網站,俾利公眾線上查詢。
二、請於使用本系統前,備妥政府機關(工商/法人/組織/團體)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及電子讀卡機登入,本系統操作手冊詳見附件1(監察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資料通報暨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系統操作手冊)。
三、使用本系統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各責任區聯絡人員詢問(如附件2)。
四、相關文號:宜蘭縣政府108年12月23日府政行字第1080211414號函及監察院108年12月18日院台申貳字第108183362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