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揭露專區

:::

宣導

列印[另開新視窗]

【監察院】監察院暨宜蘭縣政府政風處聯合舉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說明會課程資料

日期:108-04-24    資料來源:預防科

鑑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自去(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修法幅度包含公職人員範圍、自行迴避、申請迴避及職權迴避之規定、明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託關說之禁止規範、增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機關為補助或交易行為禁止之例外規定,以及增列機關團體之配合義務等規範內容,著實對行政程序產生重大影響。

108年4月24日(星期三)宜蘭縣政府政風處特配合監察院假文化局2樓演講廳辦理「108年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案宣導說明會」,上午場邀請縣府暨所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等適用本法第2條所稱「公職人員」參與,下午場邀請縣府各所屬機關、事業、學校、行政法人、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縣議會、縣內各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等辦理相關業務之專責人員參加。本次說明會由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劉維倫專員擔任講座,針對修正重點,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說、案例研討與綜合座談,並依利益衝突各種適用身分別,特別量身訂製課程內容,上、下午場次分別以不同適用角度切入講解利益衝突迴避新法,期待透過積極宣導,瞭解法制規範內涵,避免衍生不必要困擾。

上版日期:108-04-24

  • 相關檔案
    1. 第1場次-「公職人員宣導說明會」課程資料
    2. 第2場次-「專責人員宣導說明會」課程資料
close